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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慈善的现状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我曾说过,过去30年,(中国)第一是市场增长,慈善发展迅速,特别是弱势。 从推动社会进步的立场来看,我有一种迫切的感觉,就是应该让更多的人有这样的认识。 根据你的注意,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特别微弱的表现有那些?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杨澜:我觉得特别弱,首先是政府对慈善公益和慈善公益组织的态度。 在中国,政府还有很强的力量和基础,所以政府的态度很重要。 政府应该积极将慈善公益纳入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而不是怀疑和拒绝,特别要在进入基层草根慈善公益组织的渠道和成长空之间给予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第二,我们的免税制度,我们对基金会的审查,基本上停留在挽救危险这个比较狭窄的水平上。 因此,我希望在离开政协时作大会发言,让文化艺术行业尽快纳入慈善公益定义的范畴,给予政策性支持和规范。

而且,我们缺乏专业的、以慈善公益为一生职业追求的人才。 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专业训练,没有像样的收入水平。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从推动社会进步的长远角度看,以现代慈善理念,中国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当前现状,你认为最需要改善的是什么?

杨澜:缺乏战术规划是中国慈善家必须面对的问题。 更合理的捐赠行为、更长远的眼光和更持久的团队建设和模式建设,是中国慈善家必须在当前历史阶段探索方向。

慈媒《中国慈善家》:你认为什么样的东西是更合理、更可持续的捐赠模式?

杨澜: 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们与全国妇联中国儿童青少年基金会合作,启动了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 在我们的指导、组织和招募下,一共筹得了近6千万元人民币。

据悉,在灾区,一个孩子经常领四五个包,但没有一瓶矿泉水。 另一个好心人的捐款建了医院,但是因为没有合法运营的基础没有医务人员的指标,所以医院最后被用于仓库和其他用途。 这种具有运动式、誓言性、一定盲目性的捐赠行为,引起了我对灾区救助模式的反思。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我们其实有建造中心医院的条件,但后来发现,要真正为什么样的孤立孩子服务,最好是在社区里,在他们能得到的地方。 因此,我们最终选择了在现有社区医院开办孤残儿童康复活动中心的模式。 我们的艺术教育项目也是基于这一模式展开的。 也就是说,尽量依赖现有渠道,而不是通过渠道消费不必要的投资。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故事是影响很大的慈善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在1997年希望工程与慈善事业结缘,成立阳光文化基金担任主席之前,你影响较大的慈善活动大致经历了那些阶段?

杨澜:我没有做过特别详细的整理和回顾。 我想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如我接触希望工程,做一点义务的电视节目和海外推广,首先是借用作为公众人物的个人形象,宣传现有的慈善项目。

第二阶段,应该是1998年。 那个时候长江发生了大洪水,我和我的老师吴征最先开始了电视募捐活动。 我们个人也参加了捐赠。 从那以后,我们陆续作为发起人,开始了一点慈善公益活动。

第三阶段始于2006年,那时阳光文化基金在香港成立。 2009年,我们又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下设立了阳光文化基金,拥有在中国内地运营的平台。 在这个阶段,有组织的行动和有组织的行动越来越多。

这三个阶段的影响差别很大。 第一阶段是打鼓和呼叫,是传达者。 第二阶段,有一定的组织性。 第三个阶段是想探索在自己的团队中创造公益的可持续专业化的方法和模式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结合具体例子,可以谈谈日光文化基金成立后是如何影响巨大的慈善事业的?

杨澜:阳光文化基金成立后,首要愿景是推进中外慈善文化交流与合作。 在这方面,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是与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下属的豪泽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合作,制定了从2007年开始的五年计划,为中国非营利组织培养骨干管理人才。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当时,很多人有疑问。 做公益需要学习吗? 需要高级管理层吗? 这些在当时是比较新的概念。 所有参加计划的老师的费用和学生的学费由我们出。 前后有500多人参加了我们的培训,产生了学术论文和研究案例。 我认为我们还是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当然,之后还有王振耀的公益研究院,用更固定的机构方法进行慈善培训,但从早期的慈善培训来说,我们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谈慈善支持环境建设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你常常说,中国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依赖于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制。

杨澜:慈善界的人和机构受到质疑时,让所有当事人自己说,有点不公平。 应该有第三方监测和评估机制。 李亚鹏嫣然基金会的那件事,后来北京市民政局来澄清,它作为指定的监管机构,其清晰有力,具有说服力。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如何建立这种第三方监督与评价机制?

杨澜:我在中国慈善联合会担任副会长。 在会议上多次提出了建议。 作为领域组织,与会员没有构成竞争关系的中国慈善联合会雇用会计事务所等独立机构,对被质疑的会员和会员团体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

这项提案得到了许多与会者的赞同,但后来发现没有必要通过慈善联合会。 因为各地民政局应该有办理此案的资格和法律地位。 但是,很多地方的民政局不做,在那里登记的机构有问题,不明确。 这样的不作为,让做慈善的人感到不太难受。

“杨澜:政府不应怀疑、拒绝公益慈善”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其实,第三方监督与评价机制的设立也是慈善支持环境建设问题中的义不容辞。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

杨澜:在10%的管理费用限制下,我们可以通过个人和公司补贴的方法来保证管理团队的质量和稳定性。 但是,所有的基金会都可以用这种方法进行吗? 关于哪个草根基金会来,有条件吗? 不能贴吗?

所以,关于基金会管理费的比例,我认为我们应该突破原本限定在10%的机制,应该有弹性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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