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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室友邓小平(化名)借到身份新闻,廊坊师范学院的杜晓晓(化名)陷入了无缘无故的困境:来自各贷款平台的催收电话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进而她陆续发现了不为人知的贷款。 也就是说,她的身份新闻被滥用了。 从今年3月开始,她在各维权平台发布了帮助新闻。 4月初,在她收到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维权在线回答后,负责该网上平台的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利第一时间联系杜晓晓,他将与杜晓晓和她一样陷入校园贷款困境的大学生进行“维权战争” (本报于4月20日报道)

“青少年维权在线帮大学生维权遭遇不自然”

但是,这场战斗似乎并不顺利。 从4月至今,王胜利帮助杜晓晓调查取证,提交控告书、投诉书,向法院起诉,他似乎每一步都很艰难,而且每一步都没有看到希望。

“最近,根据法院的答复,案件很难。 因为证据太少了。 ”。 对此,他知道,但无可奈何。

如何帮助因被引导或欺骗而陷入泥沼的年轻人? 这是国王胜利必须面对的难题。

法律维权是困难的

对长期从事青少年维权事业的王胜利来说,这些案例的事件本身多而不杂。 “这些网络贷款平台所属企业未经批准,未取得贷款发放资格从事贷款金融业务,贷款申请人审核极不严格,也未与实际借款人进行审核。 ”他说

杜晓晓的事,有些贷款还是在其身份消息被他人挪用之后产生的。 王先生曾经自信,这足以让一些贷款平台承担责任。 “因为不是当事人自己处理的贷款,所以合同的贷款双方在贷款问题上没有达成真实的意思,严格来说双方的合同都没有成立。 贷款平台没有仔细验证借款人的真实含义。 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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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晓的帮助下,他想了很多办法。

在亲自指导杜晓晓进行调查取证后,王胜利正式通过法律“宣战”。 5月6日,他要求法院起诉北京某科技有限企业,确认原告杜晓晓与被告于年1月2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立案。

5月24日,王胜利又将另一贷款平台推上被告席,指导杜晓晓向法院起诉“优分期”,要求撤销原告与被告于年3月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并在海淀法院立案。

但是,起诉只是处理问题的方法之一,不代表胜利。

“法院告诉我证据太少,需要继续收集证据。 但杜晓晓的消息被挪用无法进入贷款平台,无法获得相关证据,也给案件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 王胜利说

即使现在,时间过去了三个月,他还在等待开庭。

起诉“优分期”,在王胜利及其同事的帮助下,杜晓晓于5月中旬向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提出控告书,并对小邓提出刑事控告。 要求对被起诉人的欺诈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还因欺诈行为获得的财产。

但是,5月20日,杜晓晓接到答复,公安局没有立案提出的控告。

6月12日,杜晓晓向安次区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2天后,安次区检察院要求杜晓晓提交不立案通知书。

“他们说需要这个。 否则,不知道是不是不立案的情况”。 令杜晓晓困惑的是,公安局只对她说不立案,没有出具过相关文件。 “就算拜托他们,也不会给你。”

根据检察院的要求,杜晓晓多次要求公安局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

“6月15日派出所做了一个简单的笔录,”杜晓晓补充说,“我如实告诉了他们所有的案件,但至今没有后续,迟迟没有发出书面的立案通知书。 检察院要求在看到公安机关不提交立案通知书后再行使立案监督权。 公安机关不下达,检察院要求的,不是陷入了死亡的循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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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一步地痛苦,我以为事件总有一天会好转,但震惊王胜利的是,6月27日,杜晓晓打电话给我,说“又有人催我借钱了”。

它来自一种叫做“分期乐”的贷款,3000元,贷款时间显示为年1月9日,已经过期。

索赔纷至沓来

除起诉和控告外,王胜利还希望寻找相关监管部门,通过投诉“管理怎样混乱的贷款平台”。

6月22日,他帮助杜晓晓向北京市金融事业局发送了投诉书。 要求对被投诉人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企业、北京某科技有限企业未经小额贷款批准,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但是,一切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7月4日,杜晓晓接到金融局的电话,同时收到了出具的不受理通知书。 理由是,根据信访条例,不在金融局受理范围内。 关于具体涉及哪些条款,告知书中没有详细证明。

“我们联系金融事业局的风险网站进行信息表达,告诉他们我们不是作为信访案件解决,而是要求监管这两家企业的贷款行为。 ”。 王胜利说

但他得到的答复是,p2p不在他们管理之下,同时北京某科技有限企业直接放贷,是小额信贷企业,被告知应由金融局管理。 但是,对方说:“如果解决的话,会涉及到多个部门,自己没有执法权,有必要召开会议进行协商。” 王胜利说,到目前为止,对方还没有给出任何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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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像球一样,在金融局、公安局、检察院之间打转,王胜利也为这件事烦恼着。

监测机制不健全,谁对此类事件负责

王胜表示,校园网络借贷平台鱼龙混杂,无论是直接放贷,还是分期消费业务,这些平台都紧盯着有家庭、学校兜底的大学生。

“问题是,这些平台对大学生的还款能力、真实身份、借款用途的考核缺乏严格的考核流程和规范的管理,光靠学生证、注册基本新闻等资料就发钱,让大学生深陷其中。 这样的问题真的要由部门来管理,”他说

事实上,目前的校园贷款平台还处于没有准入门槛、没有领域标准、没有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监管机制不健全。

“银监会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工商注册的校园贷款企业不在银监局监管范围内。 以前没有规定校园贷款的平台,也就是p2p网络贷款的平台是否进入银监会监管。 ”。 王胜利的介绍。

年7月18日,银监会和一些部门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个人网络贷款( p2p网络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的定义,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和p2p网络贷款应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而网络小额贷款要遵守现有小额贷款企业的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融资的特点,努力降低客户融资价格。 小额贷款企业需要“省级政府可以确定一个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即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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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市场上各种校园贷款平台和小额贷款企业的鱼龙混杂,没有专业信息的人不容易直接评价是中介性的p2p互联网贷款还是小额贷款企业。 一家企业故意隐瞒自己的业务性质。 这也给大学生造成了认知上的错误。

到底由哪个部门监管? 如何防止各部门“踢球踢球”? 从王胜利来看,应该有统一的规定。

“我建议银监会监管所有网络贷款行业。 首先,银监会的职责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和公布对银领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管的规章、制度,打击擅自设立银领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领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等。 其次,在实践中,根据我们了解的相关情况,在互联网小额贷款中,实际借款人大多属于金融机构,如银行。 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互联网小额贷款的范畴,应该属于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实施放贷的业务。 网络平台对贷款人的身份信息、还款能力等审查可能不严格。 银监会必须对此加以规范和解决,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第三方信息平台进行融资的行为也必须加以规范。 ”。 王胜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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