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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日益临近,日前,福建厦门、莆田、三明等地人社部门相继发布通知,鼓励弹性假期,建议在当地过节。

1月4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期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两封倡议书。

《通知》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员工需求和员工意愿,统一安排假期,引导错峰出行,减少“两个”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凝聚。 提倡如果不需要就不要离开厦门,在当地举行庆典,如果不需要就不要出国。

《通知》还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各用人单位应当准确掌握两个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标准,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职工,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两个期间的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按时劳动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鼓励弹性休假 倡议就地过节”

4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个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也提出,不需要远离莆田,不需要出国,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该在莆田过新春佳节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提出,全市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提倡不必要不离开明天,不必要不出国。 鼓励用人单位在保证生产、职工正常进行的基础上,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假期,尽量引诱职工群众明节日休假,减少“两个”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凝聚。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鼓励弹性休假 倡议就地过节”

除了这三个地,福建省总工会也向全省广大职工发出了倡议书,倡导在福建省工作的其他省籍职工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尽量留在事业地过年,不需要离开。 鼓励地方工会安全延长交通费报销时间,给员工留新年。 另外,省总工会出台了“放一次过年用品”“共享年夜饭”等“八个一”措施,通过行动鼓励其他省籍职工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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