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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于佳欣)记者22日从商务部获悉,对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已审议并基本通过,商务部将尽快与相关部门印制并组织实施。

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暂时作出了个人物品监管过渡期安排,比较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快速发展。 据中国海关统计,年1-9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5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6%。 公司还普遍反映出希望尽快确定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稳定市场预期,明确各方面责任,更好地促进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我国将尽快实施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监管方案”

商务部信息发言人高峰表示,目前,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领域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该方案已由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

方案将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大体上继续和完善现行的监管安排。 另一方面,在过渡期内暂时使个人物品监管基本固化,未落实初次进口许可批准文件、登记或备案要求,维持了监管政策的连续稳定。 另一方面要确定政府部门、跨境电商公司以及平台、国内运营商等各参与方的责任,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保障顾客权益。 并且,在现有15个城市的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从2019年开始实施。

“我国将尽快实施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监管方案”

高峰期表示,方案实施后,商务部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情况,必要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希望领域公司按照监管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域自律和内部管理,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顾客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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