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32字,读完约3分钟

慈善新闻(本报记者安迪)《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防洪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指示指示指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洪救灾各项工作,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日前表示, 印发《关于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加防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充分认识当前防洪形势的严峻和多样性,本着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广泛贯彻

“民政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进入七下八上防洪关键时期,南方正在全力防洪应急,北方也进入汛期关键时段,防洪形势依然严峻。 《通知》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责任担当,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防洪救灾积极作用的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领域管理部门和党建事业机构的合作,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业,依法有序参与防洪救灾各项工作 应急救援行业社会组织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参与防洪抗旱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公司、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防灾推广、应急知识普及,并开展要点目标巡逻、风险调查和群众搜救、人员搜救。 慈善行业社会组织要发扬各有方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在依法有序开展救灾募捐和捐赠的基础上,加大对灾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的配合力度,防止灾害贫困回归。 地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服务机构、志愿者服务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协助灾情预警、群众安置、艰苦协助、社区服务、心理疏导、推进动员等工作人员,降低灾害损失、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聚集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特点,加强防汛救援和遇难救援等科学普及,增强人民群众防洪减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网络自媒体和推广行业社会组织应当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防汛救灾期间的正面推广和答疑,共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 领域协会商会应当积极支持灾区各类生产公司加快恢复开工,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秩序。 其他社会组织也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动员本领域本部门力量广泛参与防洪应急工作,帮助和支持灾区救灾、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民政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

《通知》还要求加强管理服务,加强推进总结,积极营造社会组织参与防洪救灾的良好环境。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法治推进,确定法律底线,明确规章红线,使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参与防洪救灾工作。 对防洪救灾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章、违反法律的社会组织,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维护社会组织参与防洪救灾的良好秩序。 要重视发掘社会组织在防洪救灾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推进经验总结、宣传和新闻机构报送工作,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洪救灾的良好氛围。 要加大参与防洪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和对社会组织党员干部的关怀力度,协调处理实际困难,不断创造社会组织参与防洪救灾工作等应急工作的良好环境。

标题:“民政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10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