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12字,读完约2分钟

据人民网北京3月6日民政部官网消息,3月5日,国家卫健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者和一线工作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通知》指出,湖北省武汉市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地区,必须将心理援助和社会事业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总体布局,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和社会事业服务。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原有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医务社会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分布,结合对口支援情况,按照相关工作方案,为新冠感染肺炎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 对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感染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 湖北省可以结合实际,依托当地社会工作领域的组织,按照相关医务社会工作支持服务大体开展“方舱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通知》指出,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卫生健康、民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人员机制,建立由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社会工作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伍,为集中隔离点隔离的人员提供疫情认识、健康指导和心理情感指导。 要关注点儿童、老人、残疾人、原发病等有特殊需求的人员和因公殉职的家属、病死的家属,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哀伤辅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比较判断、危机干预、中介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组织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服务专业队伍,采用“在线+离线”的方法,保护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疾病管理人员等医务人员和从业人员 各级民政部门要动员广大社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一线工作人员和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通知》强调,参与心理援助和社会事业服务的人员,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事业,遵守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严格保护受益者个人隐私,严格遵守新闻发布规则。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参与工作人员所需的防护物资和工作场所。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通知》还比较了新冠治疗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的心理援助和社会事业服务,分别制定了3个事业方案,并作为附件一并印制。

:益语

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从业中的心理援助与社会

地址:http://www.cq828.cn/hjqh/3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