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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快速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民间环境保护力,动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110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工作

以环境保护社会团体、环境保护基金会和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诱惑下,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权和法律援助、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监督公司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另外,由于法规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培育诱惑力不足、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原因,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仍存在管理规范不足、质量参差不齐、作用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国的生态文明和绿色迅速发展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民政部门站在战术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该员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范开展以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环境权益为目标的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全民共同绿色快速发展,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力量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2、指导思想,基本上是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快速发展的理念,引导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培育、规范管理,逐步发挥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快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实现绿色公益活动。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2)基本上是

培养快速发展,引领支持。 政府多次采取规范招商引资、有序参与、透明的方针,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推广,优化快速发展环境,激发环保社会组织内部活力和快速发展动力,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依法管理,加强指导。 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环境保护社会组织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和领域监管,重视部门协调配合,引导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三)。

年,全国建立健全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管理体制,实行综合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引导快速发展政策措施,基本建立政社分离、权责确定、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与绿色快速发展战术相适应定位准确,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第一项任务

(一)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登记审查

实行双重管理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双重负责。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健全业务流程,全面审查标准,依法严格管理,支持依法成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 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民政部门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应当根据需要征求环境保护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或者组织专家的判断,环境保护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必要性、负责人的任职等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 积极推进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新闻系统和各级环保部门环保社会组织数据系统建设,为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提供基础新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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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支援政策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民政部门要积极促进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快速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完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环境保护部门、民政部门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制定和完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政府举办,将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应承担的环境服务若干事项纳入指导性目录,完善的政府采购服务遴选机制、监管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强资金保障,调整同级财政部门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领域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定期对环境保护社会组织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邀请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共同建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新闻发布和领域自律规则,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能力。 规范、指导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建立开展环境保护活动的社会影响判断机制。 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检查、判断、年报、新闻公开、执法调查等手段,依法监督环境保护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章程的履行等情况,严厉查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鼓励信息媒体、社会公众监督环境保护社会组织。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4)推进环境保护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

督促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完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成为权责确定、运营效率、依法自治的法人主体。 协助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扩大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吸引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拓宽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参与渠道,提高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务的能力。 积极将具有对外交流能力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带到外面,参与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民间交流讲述中国的环境保护故事。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抓紧组织实施

)建立就业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配合,定期开会,研究重要情况,协调重大事项,布置下一阶段的任务。 环境保护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建立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信息表达机制,快速发展,推进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 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法规。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动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联系信息表达和引诱支持。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规范服务管理,提高员工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确保服务,监管比较有效。 要完全利用环境保护行业的资源和专业特点,开展对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智力引进、服务采购等工作人员。 制定政策时,要以各种形式听取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咨询和监督。 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提供便利。 设立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专家人才库和专家咨询审查委员会,为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加强推广诱惑,宣传先进典型。

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研究和建设,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认识。 要点加大与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联系,建立定期的信息表达、协调、合作机制。 及时总结宣传优秀环保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完善环保社会组织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营造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民政部

年1月26日

:益语审查篇: admin

标题:“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诱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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