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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8日通知全港中小学校,提供有关国旗和区旗展示、奏国歌的指引、课程资源和支援措施的最新新闻。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国歌条例》于6月12日号宪生效。 根据条例,教育局局长必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发出指示。 小学在举行元旦、香港回归日、国庆活动时必须悬挂国旗和区旗演奏国歌。 教育局还敦促学校在开学日、开放日、毕业典礼等重要日子和特殊场合升起国旗和区旗,奏国歌,定期展示国旗和区旗,奏国歌。
发言人表示,《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得公开国歌、故意侮辱国歌或非法采用国歌。 所有中、小学都必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唱国歌,教授学生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唱国歌的礼仪。
发言人强调国旗、国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必须尊重。 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引导学生认识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法律等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是学校教育的责任。
发言人表示,国旗、国歌、区旗的学习文案一直包含在当地课程的不同科目中,教育局提供与学校相关的课程资源和教师专业的快速发展课程。 教育局正在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对课程的支持以便学术界根据目前情况向学生进行教学
《人民日报》(年06月19日06版)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就展示国旗奏唱国歌发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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