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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就像恋爱,你可以选择双向,只要我愿意。 那是可以选择的权利,不是不可避免的义务。 收入相对稳定的人们,当然有能力为慈善尽心尽力。 但是,有能力不是有责任,道德问题不能用强权来处理。 如果强捐合理,一点也不为过的话,政府的慈善活动可以直接伸手到公民裤子口袋抢劫。 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老生常谈的慈善活动外,还有几个层面,常常被我们忽视和澄清。

“慈善为何不能搞“权力营销””

一是慈善活动接近权力,但不能进行权力营销。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慈善能与权力结合是一种战略。 这话很有道理,但是这个战略结合就是整合资源、框架的脉络,绝不是强制力收费,要慈善机构做什么? 现有的分配制度完全可以代扣代缴,直接交给财税处理即可,也不需要组建另一支军队,不需要成本。

“慈善为何不能搞“权力营销””

二者是财富以道德逻辑为中心的第三次分配,是慈善的本意。 它分为要素逻辑主导的初次分配和政府逻辑主导的二次分配,其核心和标志是公民意识的勃兴。 这种安静善意的调节,为社会贫富不均和深刻矛盾的冲突提供了良心的卡片润滑剂。 贫困者感谢社会的善意,捐赠者则得到支付后的满足。 但是,如果一切都是以强制的姿态进行的话,两个阶层之间的裂痕和隔阂只会越来越严重。

“慈善为何不能搞“权力营销””

三、近年来,中国政府慈善之所以备受诟病,首要核心无疑是公开透明性不足,但同样重要的是民间慈善强制垄断的压迫。 芦山地震后,我们会反思很多志愿者涌向灾害第一线的混乱,但不得不说正是官方的慈善通道模糊,善良的爱情找不到安全的道路。 对于低调的权力来说,市场能做的事情交给市场,社会能做的事情交给社会是运转的常态,如果官民不加以区分,就有可能成为善意坏事、做坏事的合法借口。

“慈善为何不能搞“权力营销””

作者:特约评论家邓海建

标题:“慈善为何不能搞“权力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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