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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晚报》报道称,周颴英因按照父母遗嘱捐赠遗体,10多年来被挚友责备,其间搬家3次,员工也发生了变化。

2002年,周父和周母共同填写遗体捐献申请书,成为苏州第一对夫妇遗体共同捐献者。 同年3月,37岁的周颴英继父母之后,选择了成为捐赠志愿者。 周颴英的女儿现在也成为遗体捐赠志愿者。

将近五旬的周颴英说,由于按照遗嘱捐赠了父母的遗体,她受到了世俗眼中的“污名”。 无法理解的邻居和亲属认为,周颴英去世的父母不是“入土为安”,而是“千刀万剑”,这是“不孝”。 而且,她责怪自己父母的遗体“卖掉”。

“益调查:如有遗嘱,你愿帮亲属捐赠遗体或器官吗”

报道出来后,很多电话给周颴英打电话,有时责怪她的家人,也有朋友商量如何捐赠给她。 捐赠遗体让周颍英很为难,但感慨万分地说:“12年过去了,终于出现了两个声音。”

年,卫生部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捐赠器官应当通过器官分配系统分配,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之外随意分配捐赠器官。 由于各地相继出台遗体捐赠法规,遗体和器官捐赠工作逐渐规范化并得到宣传。 此外,自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采用死刑犯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去世后自愿捐赠将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途径。

“益调查:如有遗嘱,你愿帮亲属捐赠遗体或器官吗”

公益时报将与本公益、问卷网、凤凰公益共同发起利益调查。 如果有遗嘱的话,会向亲属捐赠遗体和脏器吗? 你自己想成为遗体捐赠志愿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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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益调查:如有遗嘱,你愿帮亲属捐赠遗体或器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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