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94字,读完约4分钟

学生犯了错误后,教师能惩戒吗? 如何惩戒惩戒惩戒的界限在哪里? 9月开始实施《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教师惩戒权。

近年来,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讨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记者在采访中表示,一方面,许多人认为有必要给予教师必要的惩戒权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另一方面,也有意见认为教师真的希望接受戒尺,有必要处理现实问题。

“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用硬物扔他人、推他人、抢夺他人、强制从事书信工作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教师应当制止和批评,根据现实情况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 该条还规定学生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辱骂、辱骂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广东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为了比较有效地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广东将通过立法响应社会各界的号召,赋予教师必要的教育惩戒权,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纠正,加强学生违法行为的解决。

“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广东东莞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台芳任教33年,作为东莞市小学语文第一个学科带头人,刘台芳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在《及时雨》上表示对教师拥有惩戒权的支持。

“只要父母稍微溺爱孩子,这些孩子经常会被夸奖,但波澜就小了。 一个孩子要经得起表扬和批评。”刘台芳指出,以前老师没有惩戒权,所以有些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感到害怕。

“教师拥有惩戒权,也是‘双刃剑’”刘台芳说:“如果使用不好,将会对学生的学习和心灵产生深刻的影响。”

刘台芳说,一位老师对同学很严格。 这位老师曾经教过学生。 虽然是典型的不会读书的孩子,但后来成功创业,成为了当地的大上司。 这个老板每年都请学校的老师吃饭,他特地要求校长不要请那位严厉的老师。

原来,这位“老大同学”不爱学习,在三年级到五年级的两年里,那位严厉的老师让他站在教室外面,给年幼的学生蒙上了长久的心理阴影。

“掌握惩戒的尺度是很重要的。 ”刘台芳对记者说:“学生不听话,偶尔处罚,合情合理。 每天无故惩罚,就会变成体罚,歧视,侮辱学生,没有道理,更不合法,“园丁”变成了“恶魔”。 ”。

与“爱读书的农民工”吴桂春一起被聘为“职工书屋公益代言人”的劳模代表尹利平对“惩戒权利度的把握”有很深的体会。 “小时候,数学老师脾气暴躁,不会做题就打人。 在那之后,我讨厌数学,经常产生负面的自我含蓄。 ”。

“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在尹利平,只要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如果学生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老师可以用一点惩罚性的做法教育学生。 例如,扫地、抄课文、跑步、背诵诗词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点一线老师对拥有惩戒权的态度很谨慎。

据在广州一所小学担任语文老师的江老师说,她以前遇到过一位家长,告诉学校老师,老师不要对自己的孩子太苛刻,害怕影响孩子的学习热情。

江老师认为惩戒权的确定,是对老师的保护。 但是,由于没有确定具体的惩罚定义,教师在接受惩罚时可能做得不太好。 “由于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差,无法承受老师的惩罚,所以孩子做出了一些极端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困难。 ”。 江老师说。

“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当然,作为老师也不能要求惩戒权随便惩罚学生。 江老师说:“老师必须经常决定惩戒不是体罚。”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静仪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迄今为止发生了不同的惩戒效果和争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范围不确定,惩戒权的实施无法遵循,无法遵循。

记者观察到《条例》没有列举教师可能采取的具体教育惩戒措施。 对此,黄伟忠表示,鉴于教育部已经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该条例应观察与该规则的联系。 (记者叶小时表)

标题:“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6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