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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日前为提高部分优待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了年度优待抚恤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9.16亿元。

财政部表示,新资金主要有残疾人、“三属”(烈属、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死军人遗属)、“三红”(乡退役红军老战士、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逃兵)、乡退役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和参战人员(见 从年初至今,中央财政安排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302亿元,惠及全国986万优抚对象。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民政部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残疾人、“三属”、“三红”的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5%。 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年人均提高600元(每月人均提高50元)。 带病返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包括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和未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年人均上涨420元(月人均35元)。

标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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