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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晓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的事

被要求的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晓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的要求,并向市人大备案。

“张新伟任太原市副市长 代理太原市市长”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决策者列表

(年10月24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策任命:

张新伟是太原市副市长。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新伟代理太原市市长的决定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张新伟代理太原市市长。

编辑:钱龙

标题:“张新伟任太原市副市长 代理太原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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