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9字,读完约1分钟

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周正茂

用冒充信息业者、偷拍视频、写负面报道的方法,敲诈当地矿山、房地产等领域的公司,非法获利42万多元……日前,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敲诈朱某忠等14名“假冒记者”,引发恶性事件。

今年7月6日,渑池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朱某忠等12名主要人员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8000元罚款。 另外两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罪分别受到相应处罚。 其中,朱某杰、豆某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上诉。 渑池县检察院提出抗诉。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 审理中,上诉人朱某杰、豆某申请撤回上诉,三门峡市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

“不服一判上诉又撤回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结朱某忠等14人“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朱某忠、朱某杰、李某、刘某等14人冒充信息运营商,对河南省下属市区县矿山、房地产等领域的公司实施敲诈31起,非法获利42万余元。

市中级法院以原审被告朱某忠、朱某杰、李某、刘某等14人冒充信息经营者,在网上发表负面报道为由,威胁相关公司负责人,索取财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审判决定罪准确 允许上诉人朱某杰、豆某撤回上诉。

标题:“不服一判上诉又撤回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结朱某忠等14人“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20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