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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12月21日(记者郭泽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今天举行,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主要编辑如下。

贯彻习主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是“全程民主”的重要论述,增加有关规定。 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职能和进一步确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建设中的地位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职责的有关规定增加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 增加有关规定,规定担任常务委员会专题咨询有关工作人员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规划方案、预算案及有关调整方案和中央决算方案。

标题:“中国发布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将作那些撰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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