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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慈善总会表示,自“大爱救心”项目实施以来,广东省共抢救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患者近5500例,手术成功率达98.6%以上。

广东省每年有4000至5000名新生儿要治疗各种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达6‰至8‰。 先天性心脏病是儿童5岁以内死亡率最高的疾病。 由于医疗费昂贵,许多贫困家庭选择放弃或推迟治疗,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大爱救心”项目的救助对象为广东省慈善总会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中,具备手术适应证的18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该项目采用“机构资助几个,医院减免几个,家庭自筹几个,当地报销几个”的方法,省市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贫困家庭分类,根据患者的治疗总费用、病情轻重等情况制定两种资助标准。 第一类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患者,治疗总费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省慈善总会援助8000元/例。 治疗费在5万元以下的,省慈善总会补助6000元/例。 面向二类贫困家庭患者,治疗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省慈善总会援助3000元/例。 治疗费在5万元以下的,省慈善总会资助2000元/例。

“广东省慈善总会救助低保贫困家庭先心患者近5500例”

补助金以现金支付给患者。 申请“大爱救心”项目资助条件的贫困患者,住院手术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出院费用发票复印件、医院出院说明和资助金领取表领取省慈善总会办公室相应资助。 患者出院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心胸外科联络部工作人员向患者家属发放助学金领取表,指导他们如何去领取。 患者领取补助金的期限自出院日起3个月内有效,出院后可以立即到省慈善总会领取,也可以在考核时携带必要的资料证明到省慈善总会领取。

“广东省慈善总会救助低保贫困家庭先心患者近5500例”

介绍,“大爱救心”是广东军民共建、互利共赢的慈善医疗援助项目,由广东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于2007年4月联合启动。 广东21个地级上市,100多个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惠及全省许多最低生活保障贫困家庭和要点优待抚养对象家庭。 经过抢救,孩子们再次展现出开朗活泼的笑容,家长们重拾了希望。 (信息慈善活动推进会信息中心)

标题:“广东省慈善总会救助低保贫困家庭先心患者近55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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