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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对安徽省建中教育快速发展基金会进行了注销登记行政处罚。

据悉,安徽省建中教育快速发展基金会已有2年多未接受年检,严重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省民政厅对安徽省建中教育快速发展基金会进行了取消登记的行政处罚。

标题:“省民政厅对安徽省建中教育快速发展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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