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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时报(记者魏徽章)今年1月18日报道,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的一名11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强奸,嫌疑人只有19岁的韦进木。 昨天上午,该案在广州中院番禺沙湾法庭未公开开庭审理,在韦进木法庭认罪。

据悉,由于涉及隐私,案件未经公开审理,只有家属和律师才能进入法庭。 检方指控,案发当天,韦进木骑自行车在广明高速桥底部附近游荡,寻找犯罪目标。 他在盈盈上学期间使用暴力实施强奸。 当晚10点,盈盈被发现时死亡。 韦进木被追究故意杀人和强奸两项罪。 审判持续了约一个小时,但韦进木承认了所有指控,被押往看守所,法庭择日宣判。

“男子强奸杀害11岁女生 律师建议对其作精神鉴定”

盈盈父亲陈先生在法庭后接受采访时说,他觉得这个身体(韦进木)很残酷。 他应该没受过多少教育,他的法律意识淡薄,完全没有犯罪会被惩罚的意识。

韦进木的律师认为韦进木的行为很奇怪,建议在法庭上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 但是,陈先生说:“我认为完全没有精神问题,回答问题的想法很明确。 虽然可能有点过激,但他应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认识力。 陈氏说,韦进木的家人没有旁听,不想管理这个儿子,不想赔偿。

“男子强奸杀害11岁女生 律师建议对其作精神鉴定”

陈先生不仅愿意判处韦进木死刑,而且在村子里重视治安,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他认为案发时桥底没有监控,可以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记者在访问半年前的事发现场时,发现事发地高速公路桥附近停着很多车,偶尔有治安联合防卫队员在巡逻。 最大的变化可能是这条路很多人安装了摄像头,监视着自家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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