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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发布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反贫困战决定》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承担反贫困攻坚任务的认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开展医疗救助反贫困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战胜贫困运动的决定》要求全党全社会全力以赴,坚决战胜贫困运动,按照我国现有标准,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摘贫困县的所有帽子,处理整个地区的贫困。

为了使民政系统贯彻《决定》的各项工作,民政部确定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承担扶贫攻关任务的认识。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进一步提高对反贫困攻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政治、大局为导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职工主动性,把反贫困攻坚作为民政系统的重要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协调、精准制定政策 要切实推进《决定》民政职能相关的各项工作人员任务,为战胜贫困攻坚做出积极贡献。

“民政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脱贫 救助供养特困人员”

另外,民政部确定贯彻《决定》的要点任务:一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摆脱贫困。 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须保证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家庭,都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一安排,指导各地尽快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年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国家扶贫标准。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要根据量化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国家扶贫标准。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比较有效的联系,积极将有关部门符合条件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统筹纳入产业扶助、易地转移、生态保护、教育扶助、医疗保障、资产收益、社会扶贫等政策范围。 对生活困难、家庭支持、不能单独建房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以单独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积分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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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医疗救助,摆脱贫困。 帮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积极落实有关部门《决定》的要求,协调建设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将符合条件的建设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可根据各地患病家庭的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进行分类逐步设定。 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有效的联系,与慈善救助形成有效的合作和良性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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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各地要抓紧制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贫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14号)的配套政策文件,加大贫困地区贫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执行力度。 研究特困人员认定的具体方法,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的彻底调查,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名人员统一纳入救助供养制度范围,应当救助,不得供养。 积极探索救助供养标准的制定、调整方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基本生活标准和差别化的护理标准。 努力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困者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疾病陪伴服务。 将政府举办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失能半失眠人员的入住率列入审查复印件。 迅速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依法推进法人登记工作,提高供养服务机构的见底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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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制度的执行力度。 逐一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打底功能,尽快根据资金录用情况调整救助标准,优化申请审批流程,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加强急诊综合考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总结和宣传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急诊难工作。 组织实施同舟工程,支持中央公司在63个贫困县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着力处理困难群众个案性应急难问题,形成政府底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有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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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的保护工作。 省级民政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面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彻底调查,健全新闻报送机制,建立详细、完善、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报库。 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建立留守妇女、设立留守老人新闻库。 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为契机,推进建立家庭、政府、学校职务责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体系。 制定农村三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人员服务意见,向人口流失地农村社区加强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支持、生活救助、安全保护和心理疏导,切实提高对三留守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深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在政策措施、保护机制、服务体系制度、从业力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统一运行。 积极发挥民政部门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对监护侵害案例进行应急处置、临时监护照顾、调查判断、多方协商、家庭监护指导、监护权转移诉讼等监护干预工作。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地方指导建立健全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助金制度和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助金制度。 宣传普及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用自己的土地,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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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 要抓紧发表各地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对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分类指导,切实增强自治功能和快速发展能力。 扶贫任务繁重的省份着力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制度,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新闻平台,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生产服务、就业服务等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服务 促进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与易地扶贫转移规划比较有效的联系,优先支持易地转移安置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探索培育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引进社区社会事业服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扩大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服务贫困人口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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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完善的社会事业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扶贫攻坚机制。 实施扶贫志愿行动计划和社会事业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 有关部门出台了专项政策,根据反贫困攻关任务的诉求,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介入农村社会救助,建立留守人员关怀服务长效机制,开展比较社会的工作人员服务。 继续实施社会事业专业人才服务边疆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到年底,以国家级贫困县为着力点,每年选拔边疆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1000名,培养500名社会事业专业人才,各地大力支持社会事业服务机构、社会事业单位, 大力支持扶贫经济等行业志愿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向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各种支持,积极参与志愿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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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脱贫攻坚。 大力提倡公司、社会组织、爱心公司家等慈善力量承担社会责任,逐步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特点,投身于扶贫的积极工作中。 对贯彻慈善法,合理培育快速发展的慈善组织,优化慈善组织注册流程,开展扶贫为重点的慈善组织,实行特殊优惠政策。 建立慈善扶贫新闻协调联系机制,整合扶贫对象新闻和社会慈善新闻资源,推进慈善资源与扶贫诉求比较有效地对接,为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扶贫提供新闻服务。 逐一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领域协会商会的作用,将各种社会资源配置到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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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做好地方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落实扶贫责任,完成定点扶贫任务。 江西和湖南民政部门要组织罗霄山领域编制十三五实施规划,搞好政策联系,推进目标任务的执行。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要做突出要点、同等优先、精准扶贫、讲求实效的大体上、共同做好领域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 加强民政技能人才培训,积极开展面向罗霄山领域贫困人员的千名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就业计划,努力以就业促进脱贫。 选拔职务干部,指导和协助罗霄山贫困领域和定点扶贫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救援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服务设施、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便利搬迁和新型城镇化

标题:“民政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脱贫 救助供养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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