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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的活体穿山甲两个月后全部死亡,广西林业部门为此登上法院被告席。 一方是民间环保组织,一方是地方主管部门,这场全国首例穿山甲死亡公益民事诉讼轰动一时。 今年4月,该案入选中国法学会示范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会、法治周末报社评选的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5月6日,在两个小时的审判过程中,双方就案件的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比较并展开了讨论。 这个案件没有在法庭上被判决。

“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关键不在输赢”

事件的争论点是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是否应该对穿山甲死亡负责。 原告主张检疫合格的8只穿山甲应该恢复自然,但被告认为这些穿山甲是走私国,自身携带细菌和病毒,自由放生也可能对生态造成破坏。 这些穿山甲是在抢救中死的吗? 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论和看点。

“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关键不在输赢”

在绿发会提起这项公益民事诉讼之前,穿山甲是放生还是人工繁殖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但被相关部门救助的穿山甲死亡率过高的问题一直存在,穿山甲陷入了严重的救助困境。 因此,这起全国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案,为保护这一濒危物种,应如何更好地对穿山甲实施救助备受关注。

“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关键不在输赢”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走私发达国家的穿山甲经常受到走私团的暴力对待,加上长时间运输中的恶劣环境,它们的救助本身就很困难,国内的人工养殖和繁殖技术并未关闭,这些都是穿山甲在救助下大量死亡的结果。 所以,不能让对穿山甲实施救助的部门轻易承担责任。 但是,绿发会提出公益民事诉讼,履行保护濒危动物、保护生物多样化的责任,也可以起到督促相关部门更加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的作用。

“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关键不在输赢”

这件事最终谁获胜不太重要,更重要的是,要尽快摆脱穿山甲保护的困境。 所以,这个事件是越来越多的技术之争,不是是非之争。 对此,政府部门要真正重视,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与有技术特点的公司合作,将繁育技术驯养。 对于绿发会呼吁的穿山甲野外放归机制,也必须充分考虑,只要满足放归条件,就有必要将穿山甲自然放归。

“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关键不在输赢”

为了拯救山这种濒危物种,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团结互助,减少误解和冲突。 相关人员有时也需要抱着我等不及的紧迫感,形成处理问题的力量,尽快走出穿山甲保护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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