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25字,读完约6分钟

月16日,第12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慈善文化的发扬、慈善活动的规范化等提供法律保障。 为此,3月19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思源工程”)召开员工会议,全面学习研究《慈善法》的法律条款,规范内部管理、筹款、项目实施、新闻披露等员工,协助捐赠人、志愿者。 继续帮助个人,长时间开展公益活动,但支持无公开募股资格的组织,开展透明、规范性、可持续的募捐活动,积极配合爱心公司、媒体等开展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途径,战胜中国扶贫攻坚战,全面小康社会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思源工程”一向重视遵守法律法规

2007年以来,《思源工程》秉承“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理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参与社会组织年检,积极引入第三方判断,积极主动。 其中,“思源工程”先后五次获得“思源阳光计划”、“思源沼气”、“思源救护”项目和两位慈善人物颁发的国家慈善行业最高奖“中华慈善奖”,“思源工程”于2008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发“全国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全国政协委员、“思源工程”秘书长李晓林表示,“思源工程”之所以公众信服,除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民政部的审计要求开展慈善事业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重支出、轻保留、重管理、轻收入”。

多年来,“思源工程”为了有效地使用社会各界爱心公司、媒体和爱心人士、网民捐赠的善款规范,年度公益支出比例远远超过上年度总收入的70%,超过120%,尽快成为贫困地区和困难地区 与此相比,《思源工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价格,年平均管理费用比例不到4%,远远低于《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10%。 特别是“思源工程”在迄今为止的救援和众多大病救助中,坚持“零管理费”的大致情况,“贴钱也要做最诚实、最透明的公益”,李晓林说。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思源工程”建立透明、透明的互联网平台

多年来,“思源工程”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另一方面,在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赠新闻中心组织的慈善透明指数评价中,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公募基金会前列,并继续获得“中国慈善透明模范”奖。 在社会民间组织“财团中心网络”的中基透明指数中,始终排在全国公开募集基金会的第一位。 另一方面,“思源工程”的公开透明,得到捐赠的网民们的认同,捐赠给“思源工程”的爱心网民从去年的几十万人,每年突破了2689万人,去年1月捐赠的网民超过了3200万人,创下历史新高。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我们认为“思源工程”的透明度是无限的,在《慈善法》出台后,将进一步“公开、透明”地开展各项事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全力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思源工程”近期将围绕“让自己看起来像爱”的理念,建设全国首家公益机构主导设计、开发的实时性、可视化的网络公益平台。 网络公益平台是一个可视化的地理新闻系统,个人、慈善机构进行透明化,爱心公司、媒体、爱心人士、网民实时了解捐赠物的实施情况,帮助透明、规范的慈善活动。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思源工程”想帮助个人和慈善团体的共同劝诱

2009年以来,“思源工程”通过严格考核和管理,与爱心公司、媒体等合作设立了专项基金,共同开展扶贫和公益慈善事业。 本小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腾讯公益、淘宝公益等网络公益平台兴起后,“思源工程”通过在上述平台上发布和认识公益项目,帮助个人、慈善机构筹款。 在联合劝诱中,在“思源工程”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根据《慈善法》中规定的“不具备公开募股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基于慈善目的,配合具备公开募股资格的慈善机构开展公开募股”等条款,“思源工程”长时间开展公益但没有资质的公益。

李晓林表示,“十三五”期间,“思源工程”将发挥每一个特点,不断构建“助成型基金会”,帮助慈善组织成长,帮助优秀慈善组织筹集善款、帮助群众,并成长为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

据悉,“思源工程”通过三个平台,帮助个人和慈善机构,一个是巴萨斯特慈善夜等企业品牌的筹款活动。 二是本微公益、蚂蚁金服公益、腾讯公益、淘宝公益等网络平台。 三是帮助网络公益平台。

李晓林说:“现在是‘全媒体慈善、人人公益’的时代,也是‘大慈善’的时代,扶贫是慈善,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快速发展也是慈善,我们在网上、线上的

探索公司爱心捐赠和慈善信托的模式

“你的捐赠由你决定”,此前,“思源工程”根据《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开展爱心公司透明、规范的慈善项目尽了责任。

颁布了《慈善法》,特别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慈善活动捐赠财产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公司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许可,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结转后三年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人向慈善机构捐赠实物、有价证券、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时,依法免除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此外,慈善法中有关慈善信托的规定促进了慈善信托的落地和快速发展,为公司参与慈善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式。 “思源工程”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与爱心公司进行比较有效、专业的信息表达,利用信托这个杠杆,将公司的资金、资产等用于慈善事业。

““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李晓林表示,2009年是我国扶贫工作开局之年,“思源工程”依法运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救治危机,全社会共同参与精准扶贫、透明公益、阳光慈善和理性灾害救援等“大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标题:““思源工程”学习《慈善法》 建立“大慈善”观”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1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