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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陈旭、侠克)记者10月31日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1月15日起,氮胞苷等17种国家组织谈判的抗癌药品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以上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 届时,35个国家谈判的抗癌药将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可以持卡实时结算,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北京:11月15日起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研究发现,17种议价的抗癌药物价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约为56%,最高降幅约为70%。 在17个国家的谈判抗癌剂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等多种癌症种类。

“北京:11月15日起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以治疗直肠癌的靶向药物——木糖醇单抗(爱必死)为例,谈判前,个人每年的医药费近24万元,谈判后,个人每年的医药费约10万元。 该药在进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城镇职工个人年均负担进一步降至2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北京:11月15日起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此外,北京还将17种抗癌药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投保人在门诊治疗时可采用上述药品产生的相关药品的医药费,享受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此次17种抗癌药物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比较有效期到11月30日为止。 在比较有效期内,17种药品仿制药上市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时,国家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比较有效期届满后,国家也将调整17种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届时,北京市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整情况,同时调整相关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北京:11月15日起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悉,北京市卫生部门近期将谈判药品按照支付标准公布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要求医疗机构以新的价格购买和销售。 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采购、配备药品以及对医院新闻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因素,将于11月15日起正式纳入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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