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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午夜,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正式实施。 进一步提高本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北京医保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从今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其中,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也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调整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20%的低收入者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支付标准,基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开公布的数据)。 。 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30404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中,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城乡低收入救助的、特困赡养者和低收入农户4种困难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减少了一半( 2019年城镇居民困难者大病保险, 加上标准以上(不包括)部分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行承担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从60%上升到65%,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承担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从70%上升到75%。 (记者王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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