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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河南民政厅获悉,河南印发《年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事业服务指导》,突出8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护工作。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 通过全面检查、核查要点、定期访问等方法,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援助登记簿,努力实现儿童一策、准确的援助。 指导乡镇(街道)及时更新新闻平台数据,健全完善的基本新闻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业”

协助孩子家的运营管理。 开展协助儿童主任建立健全儿童家庭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学业指导,开设4点半的课程,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程指导,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和农村留守儿童文体有趣的小组活动。

建立儿童社会事业和基层儿童保护事业的定期信息表达机制。 儿童监督员、儿童主任要接受儿童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监督和培训,提高做好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儿童社会工作人员应当借鉴儿童监督员和儿童主任保护儿童的经验和做法,推进社会工作人员与儿童工作人员的结合与融合。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业”

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 协助中小学和农村社区定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护儿童权益不受他人侵害,培养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性。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及早发现和纠正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儿童心理、人格健康快速发展。 提供社会融合服务,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和社会适应能力。 协助农村留守儿童预防不良行为的临界,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实施早期干预和行为干预,协助纠正偏差行为。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业”

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儿童社会事业和志愿者事业。 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资源,吸引公益慈善力量、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要点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帮助和爱护服务。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协助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家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推进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让外出务工家长关心留守儿童,增进家庭亲情。

培养和快速发展民办社会的职工服务机构。 政府完全购买儿童保护服务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儿童社会事业服务项目的程序,开展儿童社会事业服务监督和判断事业。 未成年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免费提供场所,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孵化社会事业服务机构。

标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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