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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绿色投资指导方针(试行)》,基金经理每年要开展绿色投资状况的自我判断,报告书包括企业绿色投资理念、绿色投资体系建设、绿色投资目标的实现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自我判断报告与《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我评价表》一起书面提交协会。 协会不定期提取基金经理绿色投资的开展情况,基金经理对发现的问题提供说明证明并及时整改。

标题:“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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