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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了《深圳市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同意书》。 根据该《指导原则》,在网贷机构经营和退出的过程中,存在销毁、隐匿、伪造、转移财产、运输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知情人士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深圳市网络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互联网借贷新闻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人举

解读表明,“指导”的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惩治违法犯罪;二是遏制违法犯罪;三是保护和激励。

《指导原则》有两大目标:打击网贷机构在经营和退出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协会在解读《指导方针》中还表示,发布指导方针的核心宗旨是维护金融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深圳市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导》的要求,指导网贷机构参与人和其他知情同意规范、有序提供网贷机构及利益相关公司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切实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李冰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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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证券日报

标题:“深圳市网络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互联网借贷新闻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人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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