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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发科学性和指导性高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事业服务国家标准,2019年12月25日上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事业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三次专家论证会在京顺利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长官史卫忠、中国社会就业学会标准判断部主任郭名倩以及来自北京市、上海市、云南省、河南省、深圳市等省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构的十多名实务专家,华东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大学法学专业、社会就业专业。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从业服务》国家标准第三次专家论证会召开”

论证会分为总则论证、预防类服务论证、矫正类服务论证、维权类服务论证四个单元。 首先,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事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向出席会议的专家报告了以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社会支持系统建设为背景,《标准》的研究框架、研究开发事业的基本概况。 然后,各主笔者对总则、预防类服务、矫正类服务、维权类服务的框架结构和复印件进行了梳理和说明。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从业服务》国家标准第三次专家论证会召开”

论证单元、与会领导人和专家学者对“标准”的框架和文案都是肯定的,在具体文案中,参与者必须具备“标准”开发的法律背景、框架文案、概念定义、术语表达、服务分类、业务流程设计、分则具体。

论证会上,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海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谭权是对公安司法机关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研发和适用过程中解决了与法律法规的关系,解决了标准研发和宣贯的关系,在宣贯过程中加强了文案的可操作性,未成年人司法社会的工作萨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从业服务》国家标准第三次专家论证会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长官史卫忠表示,《标准》的研发和公布对当前国家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快速发展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健全、完整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的重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希望进行更大范围的研讨、培训、复制更完整的标准,加快研发进程,推进年度“标准”试点。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从业服务》国家标准第三次专家论证会召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北京青少年社会事业研究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慕平首先感谢最高检测和团中央在《标准》基础上对研发的支持,表示该稿《标准》的文案体系更加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论证会专家学者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标准》的专业性、指导性很强。 《标准》的出台和试运行,以期对较为有效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事业服务的快速发展进程发挥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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