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37字,读完约8分钟

贯彻落实习大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近日,民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年养老院关于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统一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尽快调整完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战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保证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

《通知》安排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通知》要求,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补充要点监管,建立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联动响应与合作机制,探索跨行业部门的综合执法, 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若干事项,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实施特困人员赡养服务设施(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民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高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护理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首要是同志自行研究部署和执行,继续发挥部门联动特点,协调处理要点难点,稳步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 s2/ ]通知全文

民发〔〕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局、委)、市场监督局(厅、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多年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实施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是特别行动的接收年,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总体目标

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大总书记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优质快速发展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行业重大风险,继续推进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 到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展开,养老院重大安全风险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为养老服务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2、要点任务

)统一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

深入学习总书记新冠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系列重要演讲精神,尽快调整完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妥善调整《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中的出入控制防控措施,其他防控措施仍要严格执行。 在保证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

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广宣传,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和判断,更是开展完善的配套措施。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前期专项行动尚未完善的重大风险风险风险),且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应当依法限期完善。 拒绝维修或者未能完成维修的,委托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保卫养老机构安全的红线和底线。 只是对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在国家标准生效前完善标准。 各地民政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强制国家标准的情况,到年底实现60%以上养老机构早日达到强制国家标准。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

各地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组织先行考试。 截至年底,各地养老机构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全流程公开,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建立,确定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统筹管理机制。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补充要点监管、支持标准规范、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联动响应与合作机制,落实行业综合执法,实现非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相互认识、解决结果相互认识、 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若干事项,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预防和处置机制。 以落实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为线索,督促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和已经掌握的未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要通过新闻公开的方法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继续开展提高特困人员赡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的工程。

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高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到年底,提高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护理能力,加强失能、部分特困人员的底保障, 截止到2022年底,根据填空题的大致情况,各县(市、区、旗)至少建立了一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专业护理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辖区内全部生活优先满足自理特困人员的专业护理诉求。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达标提高工程。

利用民政部本级和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奖代补偿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和援助民间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领域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风险养老机构进行更有效的整改。 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 具体改造范围和业务程序由各省级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考核加以明确。 住宅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的提高行动。

贯彻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的要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高行动落实措施,编纂培训大纲,培训养老护理人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人员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三、就业要求[/s2/]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大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心,实现两个维护,将专业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第一是同志亲自部署和落实,继续发挥部门联动特点,突出重点难点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2)推进长寿命监督管理。 着力从服务质量管理模式突击性集中调试完善向依赖制度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转变。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反复运用标准、制度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采取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做法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提高 各地要继续向养老机构通过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新闻系统及时报告基础新闻和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为集中研判进展、动态推进提供数据支持。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3)加强舆论的推进。 各地要继续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推广专业行为,推广正面典型,揭露反面典型,为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专业行动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要及时向民政部报告,加强与其他地方的交流共享,相互吸取教训。

“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4)全面总结。 各省级民政部门主要要全面清理和认真总结年来的专项行动,并于11月底前向民政部养老服务部门提交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文案第一包括专项行动四年来的首要工作和成效、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打算落实长效机制。

标题:“民政部就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10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