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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会组织受暖社12条的扶持,摆脱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冲击和影响的阴霾。 最近,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租赁负担、五险一金负担、减轻税费负担、金融支持、稳定岗位支持、诱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广州“暖社”12条,疫情之下为社会组织减负”

这些政策措施在广州市、区两级注册,适用于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有效期比较至年12月31日,规定期限除外。

减轻房租负担

社会组织租赁市属、区属国有公司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动产从事办公用或社会服务的,领取免除年2、3月不动产租金的当期租金的,可以顺延到下一个租金缴纳周期执行。 中小企业根据疫情情况同等享受4、5月房产租金减半收取的政策。 扣除的租金在国企的年度经营业绩评价中被视为利润。

“广州“暖社”12条,疫情之下为社会组织减负”

各区对集体房地产、非国有公司和个人业主为出租人从事办公用或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减免租金、准予延期、分租,并对执行情况良好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申请税费减免,加大质量增效、资格认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减轻五险一金的负担

年2月-6月,广州市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个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

广州市参保社会组织将逐步调整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1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下调0.6为0.4,原缴费系数下调0.8为0.6。 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逐步下调50%,至2021年4月底。

广州市社会组织参照公司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截至年6月30日,社会组织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按规定缓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明确缴存比例(已 。

减轻税收负担

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社会组织,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受疫情影响单位运营出现严重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纳税条件的,社会组织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从事社会组织事务或社会服务所需的用电、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持续供应滞纳金,拖欠期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以内,拖欠期免除滞纳金。

扩大金融支援

广州地区各银行机构将利用粤信融等平台,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的支持,抑制降价金汇率,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覆盖率。

金融机构根据社会组织的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社会组织给予贷款本金、暂时延期还款的安排,支付利息延期到年6月30日,可以免除罚款。 对上述社会组织临时延期还款贷款,将吸引商业银行进行实质性风险评估,不因疫情因素而降低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社会组织征信记录。

“广州“暖社”12条,疫情之下为社会组织减负”

加强稳定的支持

社会组织在毕业两年内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的,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不重复的吸收就业补助金。

加大政府采购服务的诱惑

要通过增加各部门公共服务支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安排部分,鼓励和诱惑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的诱惑推动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

【记者】李强

【作者】李强

【信息来源】南方报业媒体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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