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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社会运营商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以来,今年辽宁省首次开展了高级社会运营商考核。 根据《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评估办法》(人社部规() 2号)和《关于创建首批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社评( 2021 ) 2号)的要求,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近日,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创建首批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下发通知 指导各地做好全省首次高级社会从业师评审从业”

《通知》确定,本次考核范围为辽宁省工作人员或报名考试,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人员考试合格说明的人。 评审方法包括(1)委托评审。 辽宁省第一家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考核经营者委托全国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核委员会)代为考核。 全国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的评标权限、范围、程序,根据高级社会工作人员的评标条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二)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社会就业职业水平评估办公室关于委托考核的职责分工要求,由省民政厅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核。 文件审查包括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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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考核流程包括个人申请、经营者推荐、初审和补充材料、答辩考核、结果公示、颁发证书。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将于2021年1月22日前登录全国高级社会事业单位审查申请平台,注册、填写《高级社会事业单位审查申请书》,准备与《申请书》对应的审查说明资料。 评审说明材料包括:1.近5年来3个直接服务案例(直接面对服务对象,从破案到结案的完善服务过程)的完整记录。 2 .近5年内15小时以上的完整监督(为被监管者提供面对面监督服务的累计时间)记录。 3 .业绩和贡献佐证资料。 4 .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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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务所的推荐。 申请人将《申请书》连同相关说明资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所在单位按照程序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的职务情况,进行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出具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并对审查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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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审和补充资料。 2021年2月3日前,申请人必须将《经营者推荐意见》申请材料和相关说明材料扫描件( pdf )入驻审核申请平台。 省民政厅将在2月5日前反馈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 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必须在2月9日前登录审查申请平台补足材料,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审核通过稿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月10日前将《经营者推荐意见》原件通过邮政ems邮寄至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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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答辩审查。 全国评委会计划于3月初组织答辩,具体时间表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法和要求参加现场答辩审查。 因出境等原因不能参加现场答辩审查的申请人,应相关要求通过视频方法进行答辩。 答辩程序包括申请人的自我陈述和评议组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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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果公示。 全国评标委员会反馈评标结果后,省民政厅将于2021年4月10日前通过辽宁民政新闻网向社会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六)证书发放。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事业单位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事业单位)》。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的新闻整理)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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