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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4月6日电近日,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抗击疫情影响、战胜决战脱贫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克服当前疫情影响,防控疫情 《措施》围绕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积极开展扶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持续加强扶贫成果等4个方面,出台了15项政策措施。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支援贫困劳动力的外出打工。 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人社部门实行不重复交通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不重复生活补助一次。

鼓励公司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 贫困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的,可以向1000元/人申请不重复吸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实现就业一年以上的,可以再次申请1000元/人的吸收就业补助金。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增设贫困劳动力的雇佣。 年继续为贫困人口安排了6.675万以上的生态护林员岗位。 利用光伏扶贫发电的收益设立5万多个扶贫公益岗位,将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的劳动力就业置于底层。

足够的金融补助政策。 年新发行扶贫小额贷款60亿元,目标是支持贫困者快速产业增收。 贫困家庭扶贫小额贷款在年1月1日到期后(包括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难以偿还的,最长将实行6个月延期,降低延期期贷款利率。

加大产业补助力度。 支持贫困者快速发展菜篮子、米袋等短平快产业项目,支持地方政府统一关联相关资金进行适当的奖补。 对新建农家乐的建段立卡贫困者,不按规定重复创业补贴的农家乐吸收建设卡贫困者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补贴。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 拉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对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支持,按3%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他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积极开展的费用扶贫

动员支援机构和地区优先购买扶贫产品。 规范扶贫产品和供应商,每县培养2~3家扶贫示范公司。 动员中央和省直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合作、对口合作、省内区域合作扶贫相关单位和地方,优先购买、销售被合作的区域农副产品。 吸引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采取工会福利采购、购房代收、定向采购等方法,优先购买贫困家庭的生产产品和贫困家庭的生产产品。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等网上销售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吸引贫困地区加强与淘宝天猫、箱马鲜生、京东等大型EC平台的对接,开通扶贫产品的网上销售路径。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扶贫产品短片直播、网络红带货、电商合作等网络资费扶贫行动,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 动员各类商品点对点对接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开设扶贫区域或专柜,优先纳入城市居民临时团购、定向预约品名录和套餐。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加快扶贫项目的建设

加快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 优化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重点向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就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倾斜。 优化项目入库、公示流程,将入库项目优先纳入复工范围。

易于加强扶贫转移的后续支持。 统筹扶贫转移安置区周边扶贫工厂、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再生产,吸收转移贫困者就近就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转移者快速产业发展和改善安置区设施建设。

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 省级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时,对疫情影响较大的县给予要点倾斜支持。 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支付进度,及时分解落实提前下达的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各级配置的扶贫资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关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继续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

执行即时的支援措施。 疫情期间,严格执行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各项措施。 对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在执行国家医疗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获取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援助资金给予救助。 对受疫情影响的孤立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执行临时救助政策。 反贫困的贫困监控户、反贫困的边缘户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对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收入急剧减少、支出剧增的户的排除力度,及时纳入总账管理,防止因疫情而贫困、疫情反贫困。

“湖北15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聚焦疾病、灾害、疫情返贫等方面,开发完整的扶贫保险系列保险产品,实现扶贫服务集团共享,比较有效地发挥保险的扶贫作用。

省对剩余贫困人口多、巩固贫困成果任务重、疫情影响较大的11个县(市)、454个行政村展开挂牌审计战,各市、州、县以剩余贫困人口所在的县、行政村为审计对象,剩余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

国家和省出台的其他扶贫攻坚政策,各地各部门要一起抓紧落实。 本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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