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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余璐)日前公布了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十大典型示范评选结果,山东济南章丘区6家企业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贵州省息烽大鹰田2家企业违法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浙江诸暨某公司大气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件。

“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范例”

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全国共处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45件,相关金额超过29亿元,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方法。 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综合考虑事件的代表性、典型性,生态环境部最终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10个典型案例。 这些例子包括山东济南章丘区6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贵州省息烽大鹰田2家非法倾倒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浙江诸暨某公司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天津经济开发区某公司非法倾倒废料切削液和废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江苏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公司浸出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江苏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公司 16尾矿库水毁灾害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深圳某公司电镀液渗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安徽池州月亮湖某公司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上海奉贤区张某等5人非法倾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重庆两江新区某公司非法倾倒混凝土泥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范例”

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涉及人民群众处理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赔偿协议涉及多个赔偿义务人程序,由第三方调解组织主持协商,赔偿协议与环境公益诉讼挂钩,简易案件损害赔偿协议、协商诉讼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十大典型案例大多是本行政区域内较早展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事件,对各地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件,引导社会公众和污染公司逐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生产和生活习惯的形成,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范例”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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