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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形势下,高职扩招必须从四个方面着手,创新体制机制,为顺利实现优质扩招目标保驾护航,为技术强国打下基础。

日前,教育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年高职扩招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根据2019年教育部等6个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稳定有序,

《关于创建年高职扩招专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定高职扩招规模。 系统总结了经验方法,完善了扩大各环节工作的学校条件,加强了分类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了员工合作,从扩招规模、经验总结、学校条件、组织实施方面进行了员工安置。 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高职扩招必须从四个方面着手,创新体制机制,为顺利实现优质扩招目标保驾护航,为技术强国打下基础。

“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要进一步培养和评价机制,改革技能考核方法,支持高校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改革培养和考核机制,扩大职业技能认证范围,突破年龄、资格、身份和比例限制,积极探索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考核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大学职业资格认证和专业职业能力考核方法。 完善的培养和考核机制还应当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考核标准,把技术等级、就业准入、技术等级和最低薪酬标准联系起来。 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队伍,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颁发符合标准的现有相关证书,清理不达标的相关证书,逐步改革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坚决伪造国家职业资格

“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增加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入,形成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确定技能培训的公益性质,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入,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必须确定中央、地方政府对技能培训的财政投入比例、方法等,将相关财政投入纳入政府预算,向社会充分公开投入新闻,保证投入。 必须通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培训经费的录用效益。 公共财政培训经费的判断标准和方法,应当以国家职业资格的获得率、水平而不是学历教育毕业率、水平为判断的首要依据,建立技能培训资金的畅通渠道,直接鼓励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学校、机构和用人单位。 对低收入、低技能、初级职业资格,特别是位于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人员优先保障,对中高技能者,以用人单位为主、政府诱惑为补助提供财政补贴,或以奖金补充,提高技能水平。 要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省级统筹,允许市县政府因地制宜,统一录用培训经费。 鼓励有能力的公司以注资、技术支持等形式,与公益组织合作开展比较技能人才的培训。

“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要改革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激发领域公司提高人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 确定领域公司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则、方法和程序,吸收领域公司专家参加学校、培训机构教育指导委员会,直接参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工作。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对提供见习岗位、开展一线员工培训的公司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结合见习岗位规模、职业技能资格认定人数、员工工资,优化财政奖互补审批流程,实现快速、方便、精准。 建立直接助学贷款双师型师资标准、实习岗位助学贷款标准,引导公司参与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改革。

“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切实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经济地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此,可以利用公益广告、典型推广等方法,扩大和创新职业教育对国家、地方事业及个人快速发展的重要性推广,扩大政府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快速发展等优惠政策的推广。 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创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伟大时代的风气。 要加大对国家和社会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 国家、省级、市级人才计划中单列技能人才表彰和奖励项目。 改革和完善适当的人事劳动和工资分配制度,使技能人才享有与其贡献相适应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对具有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和相关学历证书的员工,应享有同等的晋升、晋升、考核、调职机会,开辟技能人才成长之路,消除技能人才快速发展的天花板。

“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导)

作者:薛二勇

《澎湃教育网》年07月16日第2版名称:中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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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以机制革新为高职优质扩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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