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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作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许多学生和家长都有烦恼和烦恼。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一问题,连续三年对中小学生切实减轻超重课外负担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综合分解研究判定。

8月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共33条,首要对监管主体、培训活动、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比较行车问题,《草案》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资产水平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多部门对相关款项进行监管和风险提示,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3个月以上的费用。

“辽宁拟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一次不重复收取超三月费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家长对教育的诉求更加多样化。 的课程是按照学生的平均水平设计的,所以总有一部分学生感到饿,另一部分学生难以消化。 校外培训机构的出现、快速发展满足了中小学生的选择性学习诉求,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但校外培训机构无法取代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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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复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快速发展规律,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校外培训机构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建设同步规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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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学生的健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大大总书记多次强调健康第一,今年考察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时,强调应重视儿童的健康。

《草案》提出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要比小胖子多比较问题,减轻学生超重的课外负担,不要超前超纲教育,让学生做时间运动。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一到两项运动技能,在体育培训中享受幸福,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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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儿童普遍的眼镜化问题,《草案》确定提出训练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采光和照明的有关标准以及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 另外,《草案》规定,网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点半,培训结束后不得留下作业。 直播班的训练结束时间不能超过晚上9点。 每节课的持续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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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秩序迅速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的高速发展,很好地满足了学生和家长多元化的诉求,但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 年来,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管理和回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略有混乱基本得到遏制。 但是,由于人才测评标准、人才选拔和培养方法没有根本变化,中考、高考的指挥棒还在起作用,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也不能一管死,应该疏解结合,促进其规范有序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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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草案》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分工负责、各部门职务、共同管理的工作人员结构,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协调机制和跨区域联动机制,完善新闻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 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确定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依照职责办理相关业务的支持领域协会签订领域公约,指导和督促员工依法开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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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草案》禁止参与中小学举办或校外培训机构举办。 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招生等工作人员,确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法规的角度保障了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序快速发展。

此外,《草案》还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注重提高培训质量,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例如,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培训工作者队伍,对其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进行可靠性评估[/s2/]

为了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草案》对普遍关注的要点问题提供了处理方法。

关于如何选择诚信培训机构,《草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守法诚信水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比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问题,《草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信用状况良好,资产水平必须适应学校规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监管和风险提示学费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指标变化,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风险。 另外,校外培训机构禁止一次性不重复收取3个月以上的费用。

“辽宁拟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一次不重复收取超三月费用”

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安全问题,《草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定期排除和处置安全隐患

在解决纠纷方面,《草案》规定,中小学生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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