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4字,读完约3分钟

7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央、辽宁省文明委员会的部署和鞍山市文明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鞍山市正式启动了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这项评选由市委推进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鞍山军区政治事业单位共同开展。

“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从业正式启动”

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以助人为乐典范,分为模范诚实信用模范敬业服务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表彰道德模范20人。

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为: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指标。 除牺牲(或死亡)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从业正式启动”

分类基准为

助人为乐是一种典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积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得到了大众的高度赞扬。

以正义为榜样:评选期间,伸张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义,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一直坚持诚信,注重诚信,以诚待人,以信待人,履行诺言,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用和良好的信用形象。

奉献典范:追求崇高的职业理想,具有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愿无私奉献,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本领域具有模范作用。

孝老爱父母典范:重视家庭,重视家风,重视家教,尊敬父母,爱孩子,重视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受到公众广泛赞誉。

即日起该事业正式启动,组委会设在市精神文明运营。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媒体发现、大众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各界的推荐工作。 大体上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每班仅限一人,每人参加一个班的评选。 中国好人辽宁好人鞍山好人等可以优先推荐。 大众也可以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将候选人的情况反馈给其所在地文明统一参与推荐。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征求其所在单位、社区(村)的意见。 结合其身份优势,征求政法、公安、纪检、工商、税务、征信等部门的意见。 届时,组委会办公室将审查候选人资格和事迹资料,明确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事迹集中发布在市级媒体上,发布网上投票方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网上投票。 名单确认后,鞍山市将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 全媒体公布了新道德模范的优秀事迹。 并采用网上宣传、公益广告推广、专题展览、故事游等方法开展道德模范学习推广活动。 (鞍山日报)

“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从业正式启动”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标题:“第七届鞍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从业正式启动”

地址:http://www.cq828.cn/hjqh/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