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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

开展令人昏昏欲睡的慈善再救助活动

公益报(本报记者权敬)在消除贫困的攻防战中取得胜利,江苏省再次倾注了慈善的力量。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江苏民政厅获悉,为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在全国决战扶贫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扶贫、紧急慈善再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政府

“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困难,支援紧急的慈善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再次救助活动,尝试了一年。 项目资金由省、市慈善总会联合募集,先行1000万元首要用于支援苏北五市困难群众的深入救助事业。

这项行动首要强调拯救紧急和特殊困难的群体。 救助对象为苏北五市当地户口,遭遇火灾、爆炸、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收入无法支付,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记者了解到,为了比较有效地提高救助水平,该行动对不同的困境情况进行了区分和分类,设定了三种救助标准,在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对有重点的人群进一步进行了慈善补充救助。

具体来说,遇到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得到赔偿、保险金及其他社会援助后,家庭负担仍较重、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不再重复救助5000元。 因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造成家庭第一经济来源中断,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在赔偿、保险金及其他社会帮助下救助后,家庭负担仍较重、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不重复救助5000元。 由于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过大、收入无法支付、生活一时困难的家庭,年度个人医疗费在医疗保险报销、保险补偿、政府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3-5万元,不重复一次5000元。 个人医疗费在医疗保险报销、保险补偿、政府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负担费不低于5万元,不重复一次性10000元。

“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此外,该行动优化并简化了处理流程。 另一方面强调自发发现、救助的中介。 县(市、区)民政局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发现符合慈善再救助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应当及时介绍本级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县(市、区)慈善总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符合慈善再救助申请条件的家庭和个人,与县(市、区)民政局进行信息表达,全面了解接受政府救助的情况。

“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另一方面,强调一表申请,联动处理。 贫困家庭或个人填写正式表格向县(市、区)慈善总会申请,县(市、区)民政局核实申请对象的政府救助情况,向本级慈善总会提供获得政府救助若干事项的相关说明资料。 经县、市慈善总会审查批准通过,慈善活动将直接向受益者银行账户支付救济金。

“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再救助”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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