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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孝金波)记者从民政部获悉,3月6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通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在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配置,向各地全面 建立护理服务台帐,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独老年人,特别是犯困的老年人,每天至少开展一次访问,因子女参加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治疗等原因无法照顾家庭,需要住院,新的拟住院生活为老年人

“民政部: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每天至少1次走访探视”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动员和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独居,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家人被隔离治疗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暂时无人照顾的留守( / 要牢牢把握真相底,确定分类支持措施,建立爱心服务台帐。

“民政部: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每天至少1次走访探视”

《通知》要求各地发挥各种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力量作用,根据邻里情况,大体落实合作对象,开展较好的探亲和关怀服务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而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特别是有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每天至少开展一次探望,根据实际诉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申请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对家属未参加疫情防控或隔离治疗照顾的老年人,请配合临时照顾者的落实,及时做好生活照顾、康复护理等工作,密切注意其身体状况、心理变化和精神状态。 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在督促家属履行赡养(赡养)责任的基础上,吸引村(居)委、房地产公司、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进行比较探访、志愿者等。 赡养人、赡养人不能履行赡养(赡养)责任的,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介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要指导相关养老机构加强新闻信息的表达,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状况,必要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回访服务。 对出现疑似症状的上述老年人,应当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构统一部署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及时就医。 一旦确诊,应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民政部: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每天至少1次走访探视”

《通知》指出,各地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办〔〕6号)的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养老机构无法优先保障生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核查 该地区生活不能自理、有集中赡养意愿的特困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机构入住投诉的其他孤寡老人、子女因抗击疫情、接受隔离治疗等原因家庭无力、需要住院、预定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民政部: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每天至少1次走访探视”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民政厅(局)要加强职工指导和审计,切实用支援服务覆盖所有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 发现,县级民政部门执行主管职责,按“四不二直”方法抽查,有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要协调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的落实,确保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望、生活照顾、援助服务等工作人员的落实。 发挥村(居)委赞助职责,深入特殊困难的老年家庭,具体开展爱心服务事业。 要加强家属的赡养(赡养)主责任,督促赡养(赡养)者履行经济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义务。

“民政部: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每天至少1次走访探视”

: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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