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07字,读完约9分钟

新闻名称: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新闻索引:

360a02-04--0005-1 -07-2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复制号码:/S2 /

教法〔〕8号教育综合管理

副本摘要:

教育部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事业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教授政〔〕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下属、各高等学校、省共同建设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多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推进高等学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现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加深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高等教育到了更加重视内涵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加突出,广大师生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加,参与学校管理,保障自身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学校以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大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术和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依法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法,融入学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并 学校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大从业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引领、推进和保障学校改革和快速发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二、确定党政第一负责人推进法治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依法治校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学校章程制定实施、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校内民主管理、学术管理等重要工作人员自行部署、协调和自行推进。 必须把法治事业纳入学校快速发展计划和年度事业计划。 党委全体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应当定期听取法治事业的有关报告,及时研究有关问题。 必须指定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人员,确定法治工作人员的职务定位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的党政首要负责人要率先依法办事。 学校领导班子必须在年度考核叙述工作中以法治学习情况、重大若干事项为中心依法确定情况,依法履行职务情况等。 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文案,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的主管部门应当将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三、建立系统完善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推广和贯彻实施,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并将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复印件。 健全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使章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有机统一。 按照高等教育规则和法律保存,大体上是积极利用章程完全推进制度创新,使重大改革在法律上有根据,在章程上有根据。 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制度建设质量,以章程为核心,推进统一、分类科学、层次分明、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的形成。 健全校内规范性文件编制发布机制,确定起草、审查、决策、发布程序,确定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具体办法。 建立校内规范的档案定期整理机制,大致按照法制统一进行及时修订和整理,编制目前比较有效的档案清单。 推进校内规范文件管理的新闻化和公开化,提高管理效率,便于师生查阅。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四、完整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反复完善党委领导下以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系,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学校党委全体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校长事务会议(校务会议)等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 建立学校权利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学校自主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止滥用。 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判断、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性、程序公开、责任确定。 探索法治事业机构负责人参加学校决策会议、发表法律意见的机制。 法治业者的意见必须填写发表文件的起草证明和决定会议的会议记录。 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保障学术委员会按照章程统一行使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逐一发挥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快速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发挥教师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法按学校章程有序参与学校管理。 建立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鼓励师生学校改革快速发展。 推进理事会(董事会)制度的健全。 依法健全新闻公开机制,加大自主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五、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教师、学生的解决、处分,必须多次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按比例大致严格履行程序,在解决、处分的决定作出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立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和程序。 建立听证制度,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解决、处分或申诉,必要时采用听证方法,确保处分或申诉决策程序的客观公正。 建立校内救济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比较有效的联系机制,保障教师、学生救济渠道的畅通。 探索设立师生法律服务或者援助机构,为师生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六、完善学校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和下级机关对外签名合同的审查。 在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物流管理与服务、建设工程、教育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法律事务管理,整理法律风险清单,确定处置方法。 建立第三方调解制度和校方责任保险、学校安全综合保险、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等保险制度,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 完善业务流程,妥善应对与学校有关的诉讼、复议、仲裁等,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加强校际新闻共享和风险预警,发布学校法律风险处置指南,探索建立样本库。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七、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学校要把普及宪法放在普通法工作的主要位置,把宪法教育寓意在学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 制定学校法律普及计划,推进国家法律普及计划和教育系统法律普及计划的贯彻实施。 发挥课程的主要渠道作用,将宪法精神全面纳入思政课等课程。 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提高法治教育的传播力、诱惑力和影响。 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全体教师学法律制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要安排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学习活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八、加强法治工作人员机构和队伍建设。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者独立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作为学校管理部门,统一行使相应职权,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诉求,配备工作人员。 的各职能部门、院系法治工作人员制度,探索在学校法治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法治员工的负责人通常必须具备法学专业的背景或法律实务的经验。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由法治员工、学校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 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法治就业机构的条件保障,必要时安排法治就业专项经费,保障包括法治就业机构人员、校内专家、外聘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的就业报酬和待遇。 鼓励、支持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提高学历,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专业能力。 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着力加强高等学校分管学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九、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和实务报告制度。 学校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方法,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对学校各部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复印件。 的法治就业情况应当作为年度就业的专项文案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学校办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重大事件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应当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主管教育部门。 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多所学校,可能引起重大影响的案件,建立协调会商解决机制。 通过年度高等学校法治职工会议、研讨会、领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职工交流与探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十、营造高等学校法治业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行业简政放权开放管和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为学校减轻负担,简化苛求,尊重学校独立法人地位和学校自主权, 坚决取消面向学校开展的形式主义审计检查考核的若干事项,整理面向学校的各类判断考核表彰和编制活动,实施清单管理,除清单外一律不得实施。 必须改进学校的管理和评价方法,减少对学校办学的干扰,切实树立服务意识,为学校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环境。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各地学校可以结合当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确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贯彻执行。 各地学校贯彻实施本意见时,请提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教育部

七月十五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标题:“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从业的意见”

地址:http://www.cq828.cn/hjqh/1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