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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破产法庭受理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强制清算案件。 这个事件是全市第一起社团法人强制清算事件。 据了解,该案适用《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法》的规定开展强制清算。

/ s2/事件概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8月10日,属于社团法人。 年度、年度、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于年11月30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政处罚取消登记。 此后,由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没有自行组织清算,作为协会主管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新闻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了该协会的强制清算。

“北京破产法庭受理全市首例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被告”

北京破产法庭收到工信部申请后,立即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基本情况,参照《企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由该协会主管机关、协会负责人组织听证会,并强制清算程序

“北京破产法庭受理全市首例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被告”

2019年10月22日,北京破产法庭正式裁定工信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强制清算申请。

今年,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个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强调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基础上,建立覆盖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法人、不法分子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 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以企业为中心,非营利法人法治化退出规则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探索。

“北京破产法庭受理全市首例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被告”

北京破产法庭依法及时受理全市首个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进一步探索法治化的非营利法人退出机制,丰富完整的非营利法人强制清算法律适用规则,使各类市场主体有适当的退出方法和渠道,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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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个别情况外,清算义务人应当立即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董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北京破产法庭受理全市首例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被告”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的职权,没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适用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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