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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不仅将增强海南的活力,给海南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将为中国经济打造新的增长极海南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将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融为一体,“一体四面”同步建设,这是行政体制的重大改革,也为解决当前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海南方案”。但是海南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的“营商环境”却反其道而行之,广大商户苦不堪言,美兰机场为达到逼迫商户重签合同的目的,采取是最令人深恶痛绝、最为极端的停水停电方式,众多企业商家开始逃离自贸港,自然而然引发国际、国内主要媒体关注。

停水停电是违法行为。“你不接受新合同,拒签合同,就给你停水停电!”海口美兰机场做法看似无比正确,实则违规又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 偿损失、赔礼道歉。《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执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员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但是就是不能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断水断电,业主切切实实地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电力法和城市供水条例。

营商环境重在建设,赢在经营。营商环境涉及到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的各个环节,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息息相关,而最为密切的当数法治环境,如果法治环境建设的主体不是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是带头违法,就是营商环境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海南岛是中国向世界开放的窗口,海口市是海南省的省会城市,美兰机场是海口市的窗口,美兰机场是世界人民看中国新时代开放的窗口,却突然发现美兰机场的很多商铺没了水,没了电,没有了服务功能。中国的脸面,让你给丢了,中国的形象让你给抹了黑!谁下的停水、停电的指示,你站出来,这个责任你要扛起来!

营商环境, 人人有责。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看似与个人没有关联、与一家企业关系不大,实则息息相关。海南的一份“天价菜”、青岛的一只“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都对当地的旅游业造成极大的破坏。一只虾搞坏一个城,一条鱼弄丑一座城,这些事例一再发生,折射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诚信经营方面存在短板。旅游,针对的是外来的游客,停水停电却是对的本地纳税的企业,伤的是本地企业家的心。

从邮件上可以看出,美兰机场主管水电的领导陈某富、王某春等明目张胆地拿停水停电作威胁,逼迫商家签订不公平合同。你们停水停电,伤了外来企业的心,他们不得不打烊关张、装点行囊,要离开这个所谓的“自由贸易港”。各地都在挖空心思地筑巢引凤、招商引商,而美兰机场却在驱商赶商。

不由得令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美兰机场,在国际自由贸易岛的盛名之下,你就不食烟火了吗?




标题:●焦点时评 美兰国际机场动辄停水停电,何以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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